|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程序 |
1.认证。
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在纳税申报之前到所属区(分)局(宝安、龙岗基层分局)申报管理科“认证窗口”认证金税工程数据。税务机关认证后,向纳税人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对于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抵扣联,税务机关暂不予抵扣,并当场扣留作调查处理。未经认证的,不得申报抵扣。
2.办理纳税申报。
(1) 纳税申报资料:
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② 工业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销项、进项明细表;
③货物清单;
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⑤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⑥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⑦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
⑧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
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明细表(实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企业提供);
⑩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2)备查资料及其保管。
①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②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
③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④收购凭证(发票)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⑤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⑥运输发票复印件(如果取得的运输发票数量较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只附列单份票面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运输发票复印件);
⑦免税农产品的普通发票复印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复印件;
⑧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⑨进料加工申请表和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单;
⑩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由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整理并装订成册。其中,①②④⑧项属于整本开具的应按原顺序装订;不属整本开具或开具电脑票的,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对其他作为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以复印件作为备查资料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的记账凭证册数字号。备查资料应按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分册加装《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保管,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3)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
纳税人按月申报纳税,于每月10日前到计划征收局征收科“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相应的填表说明填报下列资料一式三份(认证通知书及其附列清单复印两份),加装《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汇总簿封面》后递交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审核后签收,将申报表录入电脑,在申报表上加盖“征收章”,一份退还纳税人,两份留存。对于各种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企业类型属商业企业的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第①、③、④、⑤、⑥、⑦、⑧、⑩项。
企业类型属工业企业的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第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⑩项。其中实行“免抵退”税的纳税人须加送第⑨项。
货物单一、没有分支机构的不需要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第③、⑥项。
3.抄税。
纳税人每月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的数据抄至“税控IC卡”上,在办理完纳税申报手续的同时报给所属区(分)局(宝安、龙岗基层分局)申报管理科“抄税窗口”。“抄税窗口”抄税后,将“税控IC卡”退给纳税人。纳税人抄税数据大于申报表数据的,税务机关将暂扣“税控IC卡”,核实处理以后再退还给纳税人。纳税人必须在纳税申报的同时进行抄税,逾期抄税的,税务机关将暂停供应发票。
|
| 二、合理避税(增值税) |
返回页首 |
一、增值税的一些常用避税方法
1、在兼营业务中合理避税
2、选择合理销售方式避税
3、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
4、出口退税避税法
二、合理避税的应用
1、利用挂靠避税筹划
2、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
关键词:财务;会计;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是企业减少支出、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它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从长远和整体来看,纳税人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避税筹划,促进了产业布局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涵养税源,促进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和繁荣。以下就我国常用的一些避税方法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探讨增值税如何合理规避,利用各种手段提高企业综合收益,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增值税的一些常用避税方法
1、在兼营业务中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应该分别核算,按各自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计算增值税。因此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项目,在取得收入后,应该分别如实记帐,分别核算销售额,这样可以避免多缴纳税款。
2、选择合理销售方式避税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其折扣额发生时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列示,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若单纯为了避税,采用商业折扣销售方式比采用现金折扣方式更划算。只是在操作中,应将折扣额与销售额注明,不能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否则要计入销售额中计算征税。
3、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如果货物不能及时收现而形成赊销,销售方还需承担相关比率的税金。而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人能够准确预计客户的付款时间,采用签订合同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虽然最终缴税金额相同,但因推迟了收入确认时间,从而推迟纳税的时间。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4、出口退税避税法
即利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合理避税的方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企业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熟悉有关退税范围及退税计算方法,努力使本企业出口符合合理退税的要求。至于有的企业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取“出口退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财务人员所了解到的部分方法与技巧。我们相信,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很多高明的规避税收的方法。但不论如何,避税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纳税人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出发进行避税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合情合理的。
|
| 三、合理避税的应用 |
返回页首 |
1、利用挂靠避税筹划
许多企业并非生来就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需要企业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来达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合理避税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之为挂靠。例如某钢铁生产企业,生产原材料主要为废旧钢铁。原材料主要从本地的个体收废处收购。按现行税收政策,从个人收废处收购废旧物资,除专门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按收购额的10%计提进项税额外,工业企业是不能按此办法处理的,因而该钢铁企业从个体收废处收购的废旧钢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加重了负担。为了减轻该项负担,扩大进项税额,企业决策层决定成立一个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并经工商机关登记、公安机关批准,拥有废旧物资经营许可证,所有钢铁企业从个人收购的废旧物资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回,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按市场价格将收购的废旧钢铁销售给钢铁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经过机构处理,钢铁企业购进的废旧钢铁可以正常的手续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减轻了该企业的税收负担。
2、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
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为: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但其它单位和个人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所以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企业,应看自己是否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如果不是,则只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如果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同时兼营非应税劳务,应看非应税劳务年销售额是否超过总销售额的50%,大于50%不缴纳增值税,小于50%应缴纳增值税。
通过避税筹划对各种备选的纳税方案进行择优,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的途径。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的税收宏观调控职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