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注册内资公司的流程 |
1、公 司的名称核准
2、 工商注册
3、 验资报告
4、 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
5、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6、 办理税务登记证
7、 开基本户
注册时间为:20到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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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1、房屋租赁合同
2、公司名称
3、法人及股人身份证原件
4、公司经营范围
5、投资比例
6、注册资金:一人最低10万 两人最低3万 |
| (3)深圳公司注册的后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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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记账与报税:从税务登记证签发当月向国地税报税;
2、代企业办理员工社保;
3、代开立纳税帐号;
4、一般纳税人申请:
5、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股权变更
6、财税规划(关于中国税务详细请参阅中国税务说明书)
7、年检:深圳内资企业必须在每年的3月1号起至6月30日向有关部门进行年检审批手续 |
| (4)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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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
【办事部门】
1、住所在宝安区、龙岗区的分别在宝安、龙岗工商分局办理;
2、公司住所在特区内且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公司住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
3、其他有限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
【办事条件】
1、新名称冠深圳的不得与已注册的相同行业或不标明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相同或者近似,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新名称冠深圳的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3、新名称冠深圳的不得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4、新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省工商局有关名称的规定;
5、新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6、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大)会决议;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签字(自然人发起人)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③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
①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签字(自然人发起人)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③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出资人盖章
5、字号(商号)电脑检索单或者上级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新名称冠以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或者有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者不冠行政区划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等文件,免予提交字号(商号)电脑检索单;
8、新名称冠以“广东”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冠省名申请登记表》、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属高新技术企业还应提交省科委的认定书;有驰名商标的应提交有关证书;列为国家或省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产品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鉴定书;连续两年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提交税收票证
9、新名称须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由企业向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企业章程、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程序】
1、在登记机关办理字号(商号)检索查询;
2、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准予登记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3、领照人凭《准予登记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或者领取《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
3个工作日(不含国家工商总局或者广东省工商局核准时间) |
| (5)有限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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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
【办事部门】
1、公司新住所在龙岗、宝安的,分别在龙岗、宝安工商分局办理;
2、公司新住所在特区内且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公司新住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
3、其他有限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包括发起人全部为自然人的股份有限公司。
【办事条件】
1、公司新住所在深圳行政区域内;
2、公司须对新住所享有使用权
3、住所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大)会决议;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签字(自然人发起人)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③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
①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②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签字(自然人发起人)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③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出资人盖章。
5、新住所使用证明;
①住所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的租赁合同原件
②住所为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③法律法规对住所在消防、环保、国土等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准予登记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核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
3个工作日 |
| (6)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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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办事部门】
1、住所在宝安区、龙岗区的分别在宝安、龙岗工商分局办理
2、公司住所在特区内且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公司住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
3、其他有限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办理
【办事条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2、法定代表人的任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①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②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③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的指定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
5个工作日 |
| (7)注册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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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或贸易类企业
许多境外企业试图在活跃的中国市场销售国内或国外生产的产品,虽然在中国入世后的一段时间内,外商原则上禁止在中国从事纯销售或贸易活动 ,但一些精明的外国投资者已通过有效、合法的方式在中国各地区建立了销售贸易类企业,抢占了市场先机。
物流、仓储类企业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最早的物流、仓储服务系统已无法满足现代企业对物流、仓储的要求,中国对于高效、先进的现代化物流、仓储服务的需求日趋旺盛,供需之间的 矛盾表明市场巨大、空间宽广。
但是,中国对外国公司在此业务上投资仍有较大限制和不确定因素,因此,外商必须制订兼顾长期增长和短期利润的入市策略。
生产、加工类企业
该行业向来是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从政策法规角度来说,市场准入障碍相当低。然而由于中国地域广阔,人文和市场发展的地区性差异巨大营运成本,选址已成为该类企业投资的关键决策因素。对外商投资者来说在中国进行选址决策是一件非常庞大、艰巨的工程,因此,应考虑聘请专业的投资咨询公司来分析策划最佳方案。
房地产类企业
当今房地产服务在中国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诸如上海、北京那样的大中型城市,外国公司在个案审批的条件下,可以在中国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但成功获得营业许可需要较复杂的审批手续。
金融、投资服务类企业
入世后,中国将逐步对外国公司开放银行和金融服务市场,包括资产管理、基金业务、证券市场、风险投资、理财、银行和保险服务。 在该领域,新法规和新政策层出不穷,可谓机遇和风险并存,有效的市场进入策略成为投资决策成功的关键。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类企业
在高科技产品领域,中国的开发和需求要高于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在应用软件及其技术服务领域的增长形势更是迅猛。国内各开发区和特区相继出台了鼓励外商投资高科技产业的相关政策,形式多样复杂,国家也对外商投资该产业制订了相关管理政策。高科技企业必须成功地领会和运用复杂的政策法规,使之成为企业在中国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
咨询服务网类企业
咨询行业的范围广、创新快,虽然中国对外商准入咨询行业的规定比较复杂,但通过有效、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很多外商已经建立了咨询机构,这些咨询领域包括市场调研、投资咨询 、财务和会计咨询、技术咨询、工程咨询、房产咨询以及环保咨询等。
售后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国市场的产品销售,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已成了一项重要的竞争优势,特别对那些产品线长或提供复杂设备的公司而言,更是如此。除非在某些特别区域内,外商独资企业很难在中国设立独立的售后服务中心和配件中心。此外,在中国设立服务中心还面临许多技术性困难,特别是进口备件的库存管理。
控股公司、地区总部、驻沪办事处
对那些已在中国投资设立了数家工厂和企业的公司来说,设立控股公司或地区总部可以为营销、运作、财务管理提供一个优化企业资源利用的新平台。另外,控股公司可以获得一般外资企业所无法拥有特殊经营权,如代理销售权等。因此,具有特殊竞争优势。
其它特许经营类企业
外国投资者经特别审批后可以进入中国其他商业领域,例如商业零售、航空、船运、货代、建筑、风险投资、证券市场及金融工程等 |